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万一遇到无法交房的,请来看一看

2023年08月07日 | 发布者:覃健 | 点击:17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近日有人咨询说:“我们几个业主,因工程停工、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起诉解除合同,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却拿不回购房款,问怎么办?”我说:“你此举是适得其反,把自己的第一优先顺位降至最后。只能期待开发商东山再起时退你购房款了。”

近日有人咨询说“我们几个业主因工程停工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起诉解除合同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却拿不回购房款问怎么办

我说“你此举是适得其反把自己的第一优先顺位降至最后只能期待开发商东山再起时退你购房款了。

购房人为买房倾尽所有实属不易由于认知掌握信息等方面的差异买房前不可能了解得十分透彻加之建筑工程工期长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谁都不能确保一定能如期顺利交房如果您遇到楼盘烂尾时采取应对措施前一定要头脑清醒考虑周全

工程停工,说明开发商资金链出了问题不能按约定支付进度款给承建商此时购房人解除合同如果不能办妥解约手续就马上拿回购房款的话不论协商还是诉讼解约这一步就无需考虑了解约对购房人而言是百害而无一利反倒是帮了开发商

2023420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并已支付全部价款,其房屋交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

依以上批复,解除购房合同前,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人的债权请求权具有最高优先顺位。

现实中房地产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这样的

1

消费购房人交付房屋请求权

2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

3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4

劳动债权(含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5

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6

所欠的土地出让金或增容费

7

抵押债权

8

无抵押债权(含判决支付的款项等)

 

如果解除购房合同后,购房人的债权人顺位则从最先降至最后(普通债权人)

现实中赢了官司,但最终拿不到钱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样的诉讼毫无意义,花钱走了个程序,打了个寂寞。如遇到逾期交房的,可起诉请求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但不要一开始就诉请解除合同这一步永远放到最后,这是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覃健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1306 积分:4520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覃健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覃健律师电话(1857757990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577579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