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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丈夫和公公先后去世,公公遗产胎儿能否继承?

发布者:孔民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10月27日|分类:婚姻家庭 |561人看过


前些天,有一位孕妇挺着大肚子,感觉已经怀孕八个月,上门咨询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老公在其怀孕三个月时去世,怀孕七个月时公公去世。老公还有一个弟弟,婆婆还在世。公公婆婆家条件还可以,她怕孩子出生后,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便问问腹中胎儿有没有继承公公遗产的权利。

关于胎儿是否有继承权,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胎儿享有继承权,但是毕竟胎儿尚未出生,无法确认胎儿是否能够正常出生。所以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顺利出生,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成为出生婴儿的财产。

所以,胎儿正常出生后还是有权利代位继承爷爷遗产的,同时还有权利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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