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见涛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28775816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作者:逯见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2次举报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个具体参考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重婚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对于这类案件,首先应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非法的重婚关系并对重婚者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重婚者被解除重婚关系并承担刑事责任后,仍坚持与原配偶离婚,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的利益,原配偶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个具体参考标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因重婚引起的离婚有两种情况: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重婚一方提出与原配偶离婚。对于这类案件,首先应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经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依法解除非法的重婚关系并对重婚者予以刑事制裁后,对方仍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重婚者被解除重婚关系并承担刑事责任后,仍坚持与原配偶离婚,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如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原配偶方的利益,原配偶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受理这类离婚案件时,应查明有恶习一方沾染恶习的具体情况和一贯表现。如果当事人情节较轻的,可先进行批评教育或交由公安机关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经批评教育或处罚后,有恶习者表示真诚悔过并积极改正,而对方也能给予谅解的,应着重调解和好。如果当事人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或者经批评教育、行政处罚仍无悔改表现,对方也对其失去信心,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双方和好确无可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主要考察分居的原因是否是夫妻感情不和;夫妻感情是否确无和好的可能。如果是因其他原因分居、分居不满2年或夫妻感情还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则不能判决离婚;如果确实是因感情不合分居且已满2年,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可调解或判决离婚。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逯见涛律师 已认证
  • 13287758160
  •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1年 (优于67.3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6601分 (优于93.5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1篇 (优于87.83%的律师)

版权所有:逯见涛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7366 昨日访问量:5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