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谈“言论自由”,总的在一个具体 国家内,在一个具体的政治制度下的“言论自由”。
政治的治,就是有限制的意思。政也含有限制的意思。政治本就是社会确立法律和制度后对社会的管制(这和社会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的高度自治是相辅相成的两面)。法,本身是用国家机器做后盾,才能在社会畅通无阻执行的国家的规矩。我们讲“言论自由”,只能是在法律框架内的“言论自由”,不同国家多会受到不同国家法律的专门限制,梁剑兵用美国的法律条文具体的告诉我们,美国的“言论自由”有很多的限制。既然法是一种限制的规则。那么任何国家的“言论自由”多要受当地法律的限制,正如美国的法也限制“言论自由”一样,在有法治的国家内,自由从来多是有限制的、是相对的。“言论自由”在法治国家内也会有不同的限制,也只能是相对的。那种要求“绝对言论自由”的人,是犯了常识性的低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