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概况
本案当事人L某系某中专在校未成年学生,案发当日,L某与同宿舍同学D某因日常琐事产生矛盾,双方在宿舍楼4XX宿舍门口爆发肢体冲突。
冲突过程中,被害人D某率先手持扫把杆击打L某,L某随即使用塑料椅子反击,多次砸击D某头部、背部,后续二人进一步互相扭打,直至周边同学上前制止,冲突才得以终止。
事后经司法鉴定:被害人D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当事人L某伤情为轻微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本案依法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法律层面来讲,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已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当事人面临被起诉判刑、留下案底的风险,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案底将会直接影响升学、就业、未来发展,后果不堪设想。
办案难点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王奕琪律师正式接受委托介入案件。经与承办检察官初步沟通得知,本案属于典型的双向互殴案件,双方均存在主动攻击行为,且案件事实清晰、证据链完整,检察机关初期明确表态:本案整体办理难度大,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概率极低。
与此同时,案件还存在两大核心阻碍:
1.案发初期,双方当事人矛盾隔阂较深,加上L某家庭困难,被害人方提出的和解金额过高,L某当事人家属多次尝试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协商和解,均以失败告终,无法取得被害人谅解;
2. 王奕琪律师在全面细致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深度研判案件细节后,综合案件事实、证据规则以及司法办案标准,判定本案不符合证据不起诉的适用条件,直接排除该辩护路径,案件办理压力陡增。
辩护策略与办案过程
结合全案实际情况以及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原则,王奕琪律师迅速调整辩护思路,摒弃无效方案,将办案核心锁定在相对不起诉方向,制定“和解谅解+情节辩护”的双重办理策略:
一、多方斡旋,破冰和解僵局
谅解书是争取相对不起诉的核心关键。针对双方和解受阻的问题,王奕琪律师并未单纯依靠双方家属自行沟通,而是主动联动本案承办检察官,秉持客观中立、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对接被害人代理律师。
王奕琪律师分别从事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未成年人成长发展、司法负面影响等多角度,向对方剖析利弊,同时居中协调双方诉求,平衡赔付方案,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多轮深度协商,最终被害人方降低了和解金额,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顺利签署刑事和解协议,L某当事人足额完成赔偿,被害人正式出具谅解书,从根源上扫清案件办理最大障碍。
二、整合情节,精准沟通争取不起诉
在取得和解谅解的基础上,王奕琪律师重新梳理汇总当事人全部从轻、从宽处罚情节,并形成完整的法律意见提交至检察院:
1. 主体特殊性:当事人L某属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本次冲突系一时冲动引发,主观恶性极小;
2. 自首情节:案发后当事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依法构成自首;
3. 认罪认罚: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
4. 取得谅解:已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并获得被害人及家属的书面谅解,社会矛盾已完全化解。
王奕琪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开展专项沟通,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向检察官阐明:对未成年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既能够惩戒不当行为,也能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兼顾司法温度与社会效果。
案件结果
经综合研判全案事实、过错责任、量刑情节,并结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理念,检察机关最终采纳王奕琪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L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本次案件圆满办结,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无刑事案底,彻底规避了刑事案件对其学业、人生未来的负面影响。
王奕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