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鸿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远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试用期被公司开除有补偿金吗

发布者:曹鸿媛律师|时间:2023年03月09日|分类:劳动纠纷 |3780人看过

一、试用期被公司开除有补偿金吗

1、如果是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主要有以下情形:

(1)劳动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或虚构自身情况,且对于履行劳动合同有重大影响,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身份证、护照等,对个人履历、知识、技能、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有重大出入;

(2)在试用期间存在工作失误的,对此认定可以结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等。

2、如果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因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