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长期拖欠工程款,同时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多笔资金往来,涉及借款关系。如何在同一案件中一并解决工程款与借款问题,避免当事人反复诉讼,是本案的核心难点。
李春红律师作为承包人一方的代理律师,在一审阶段即明确案件整体诉讼思路,并非将工程款与借款割裂处理,而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整体起诉,系统梳理工程履行事实、结算依据及资金流向,主张发包人依法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相关借款款项,实现一次性解决纠纷。
一审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诉讼观点,依法支持了承包人关于工程款及借款的主张。对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继续主张相关款项不应一并处理。李春红律师作为二审继续代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工程结算逻辑及资金法律性质进行进一步论证,成功稳定一审裁判基础。
最终,二审法院未支持对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确认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近400至500万元的工程款及相关款项,案件取得实质性胜诉结果。
本案的实践意义在于: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诉讼结构的设计本身就是律师专业能力的重要体现。一审精准定性、二审稳住裁判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多案并行的诉累,更最大限度保障了工程款回收的确定性。这正是专业律师在重大工程纠纷中,为当事人控风险、提效率、保结果的核心价值所在。
李春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