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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如何争夺子女的抚养权?

2025-08-19
2025年08月19日 | 发布者:唐云虹 | 点击:175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导语:近年来,人们敢爱敢恨,不再是“从前车马都慢,一生只爱一个人”,闪婚闪离成了常态。爱情可以斩断,但亲情无法割舍。相信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最头疼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民法典》对子女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在离婚

导语:近年来,人们敢爱敢恨,不再是“从前车马都慢,一生只爱一个人”,闪婚闪离成了常态。爱情可以斩断,但亲情无法割舍。相信很多人在离婚过程中,最头疼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

那么,《民法典》对子女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如何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呢?

子女抚养权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不尽抚养义务和其他确定不宜跟随母方生活的除外。若父母双方共同协议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亲一方抚养,且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协议决定。当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裁决。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抚养问题上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并非意味着孩子可以任意选择与谁共同生活,只有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时,法院在进行裁决时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愿。

(4)有夫妻一方父母单独抚养长大的子女,在双方均要求抚养孩子时,法院进行裁决时应当将此作为裁判抚养权归属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再婚后,若继父或继母不同意抚养孩子的,应当由生母或生父进行抚养。继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承担并无法定义务。

(6)婚内收养的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权利与义务上是等同的,收养完成之时即已形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故按照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裁决。

(7)对于有两个或以上子女的父母,孩子的抚养权应当以协商为原则,协商不成时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通常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性别、年龄等判决夫妻双方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基于经济责任、孩子成长、家长经历等各方原因综合考虑的结果。


在诉讼中应当准备什么证据来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夫妻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工资收入等;人民法院在进行抚养权的裁决时,会参考夫妻双方的收入水平是否能够抚养孩子健康成长,此外,思想品质在争取抚养权方面也尤为重要。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经济水平、思想文化水平等;现实中许多父母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时会选择交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帮忙照顾,这时候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将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成长,所以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3)人民法院在进行抚养权裁决时,在双方经济条件、思想品质等没有明显差别时,会从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尽量不改变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所以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4)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孩子个人的真实意愿在法院进行裁决中是很重要的参考。所以离婚过程中,应当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选择与自己共同生活。

(5)除了上述四种情况之外,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共同协商轮流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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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云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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