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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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签字签假名字是否还要还钱

作者:胡杨柳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3次举报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并不影响借款的事实认定,若能证明确系同一个人,依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交付借款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


被告借条写假名字,比较合适的办法是:


1、做笔迹鉴定,确定实际借款人;


2、其他债权凭证,比如汇款单据,证实款项的实际收款人是被告本人。


  • 执业地区:湖北-襄阳
  • 执业单位:湖北思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20620********28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医疗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