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一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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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暴力犯罪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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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从律师视角看:手术科室医生如何建立医疗纠纷的“防火墙”?

发布者:郑一瑾律师|时间:2026年03月07日|分类:医疗纠纷 |129人看过


做医疗律师以来,我接触过因手术失败引发的医疗纠纷。

当患者手术死亡,或者因术后并发症死亡或病情加重时,家属的情绪往往被点燃,不满质问,甚至最终走向法庭。

这类因手术失败引发的医疗纠纷,有些的确与医疗过错有关,但更多时候,与医患双方沟通不良,以及决策权的失位有关。

我想结合办案经历谈一谈,手术科室的医生同仁,除了精进技术外,如何从法律和人文的层面防范医疗纠纷。

第一,建一道“防火墙”:让手术决策回归患者及家庭本身

很多外科医生都有这样的无奈:明明手术风险极高,我们已经拼尽全力,但一旦结果不好,家属的第一反应却是:

是医生让我们做的!现在人没了,医生得负责!

“不做手术还能活几年,一做手术人就没了,骗子!赔钱!”

“既然没本事救活,为什么要接手?”

听到家属这样讲,手术医生表示非常寒心和伤心。

实践表明,有这种心理的病人及家属,非常多。

商品经济和AI带来的医学知识普及,会导致有这种心理的病人和家属,在将来会越来越多。

这种“迁怒”心理,我个人认为,主要与决策权的模糊有关。

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医疗纠纷官司的启动,最初往往只是家庭内部的一次争吵。

个别家属觉得手术做得太仓促,质疑医生的决策,这种情绪在家庭内部发酵、扩散,最终演变成一致对外的医疗诉讼。

如何破解?

我的建议是,在医患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

这道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让决策权彻底回归患者及其家庭。

何为防火墙?就是那个拿手术刀的医生,一定不要参与最后的决策。

具体怎么做?

在术前,医生应当引导患者及家属带着病历去咨询其他医院或科室的专家。这不是不信任自己,而是一种“多学科慎重决策”。

从实践上看家属对律师的反馈,在本医院内多学科会诊和院内大讨论的效果,往往不如让患者及家属自己带着病历去咨询其他医院

当患者拿着A医院肿瘤科、B医院胸外科、C医院介入科、甚至D医院放疗科的咨询意见回来时,他对“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的理解会完全不一样。

(律师提示:医生一定要在病历上对其他医院的咨询意见进行摘录并要求患方签字。病历上没有写,哪怕是事实,医生亦应做好后期被患方否认的思想准备。)

这时候,不是手术医生让患者做手术,而是患者在综合了多方顶尖意见后,自己决定选择手术这条路。

更重要的是,这个“自主决策”的过程,恰恰是患者家庭内部所有重要成员共同决策和统一思想的过程。当七大姑八大姨都参与过讨论,最终形成的决定才是牢固的。

这种深度的参与感,能极大缓冲术后不良结果带来的心理冲击。即使手术失败了,家属也更坦然接受——他们会认识到,这主要是疾病本身的凶险所致,而不是某个医生的误导或疏忽。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这个决定,是我们全家人反复权衡、深思熟虑后共同做出的。

只有这样,当患者及家属在《治疗方案知情选择同意书》和《手术知情同意书》上郑重签字、要求手术时,他才会做好承担手术风险思想准备。

毕竟,一份经过慎重思考的签名,是知情同意的凭证,更是心理上的“成年礼”它意味着:我懂风险,我作选择,我接受结果

第二,告别“全格式化”:让《手术知情同意书》会说话,让核心病历精细化

作为医疗律师,我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几乎每一个手术纠纷案件的庭审中,医方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这个点,都会成为庭审的争议焦点。

哪怕庭审前的司法鉴定意见已经盖棺定论认定医方已经尽到告知义务,患方仍然不服气,仍然要极力争辩。

为什么?

因为我在庭审中看得最多的证据,恰恰就是那张《手术知情同意书》

经常有医院拿出来的同意书,上面只有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以及拟实施的手术名称,然后是一堆打印好的密密麻麻的小字:手术风险如下:1.麻醉意外;2.术中大出血;3.术后感染……共30条。家属或患者的签字,显得那么无力

也经常有家属在法庭上气愤地说:“法官,我要是早知道病人心脏这么不好,合并这么多慢性病,手术风险这么高,我打死也不会同意做手术的!

问题出在哪里?

格式化《手术知情同意书》,没有把“这个病人”的特殊性告诉家属。

也许医生确实在术前谈话中口头告知过患者的特殊性,但是病历上没有记载,在法庭上往往等于没有告知。

也许医生在查房时曾轻描淡写提了一句“你有糖尿病,手术风险比别人高。你现在血糖不稳定,还要把血糖降下来才能做手术哈。”

实话说,在患者和家属紧张、焦虑的状态下,这种查房时的告知太容易被忽略、被遗忘。一旦结果不好,他们回过头来看这份格式化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只会觉得:这上面写的都是印刷好的套话,同病房四个病友的内容都一样,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么,一份能减少纠纷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应该长什么样?

它必须是“个体化”的。

在书写时,不仅要写“因食管恶性肿瘤,拟行食管切除术”,更要结合患者的具体合并症,把风险写透如下

患者患恶性肿瘤,免疫能力下降;患有糖尿病10年,目前空腹血糖值为XX,糖化血红蛋白的值为XX——针对此情况,术后感染、吻合口漏的风险远高于常人。

患者合并主动脉瓣轻中度关闭不全、左前分支阻滞——针对此情况,麻醉耐受性差,术中发生心源性猝死的风险较高。

患者合并慢性肝炎——针对此情况,患者术后凝血功能障碍、出血风险增加。

术前检查出来的所有急慢性病的诊断以及特殊生理情况,都应当写进,并把它们与手术风险的关联讲清楚。

这样做,既是对患者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医生严谨诊疗过程的留痕。当家属看到这份专门为他家人定制的风险告知书时,他会明白:医生真的考虑到了我家的特殊情况。

当然精细化绝不止于一张《手术知情同意书》

手术科室的医生非常繁忙和辛苦,每天连轴转和超负荷工作是常态。但鉴于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医疗纠纷数量持续上升的态势,还是要恳切地提醒:手术科室医生应尽可能让核心病历书写精细化。

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医院在书写《术前小结》、《术前讨论记录》、《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知情同意书》等重要文书时,模板化痕迹过于明显,反复复制,且过于笼统。这几份文书恰恰是患方及家属在诉讼中质疑的焦点,也是他们表达不满的主要原因。

如果在术前小结中,能针对患者的心肺功能储备进行一两句个性化分析;

如果在术前讨论记录中,能考虑到患者合并肝功能轻度异常,术中备好新鲜冰冻血浆”“患者有慢性坠积性肺炎,手术中注意保护胸膜;如胸膜破损需增加胸膜修补术,会增加术后感染风险,已与家属交代病情。”这样的细节,这些文书就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一群负责任的医生,为一个具体的病人,殚精竭虑地进行诊治

在病历中针对患者的个性化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能体现出医生对诊疗过程的细心把握,这不仅是医方应对诉讼的盾牌,更是减少纠纷的良药。

毕竟,当患者和家属在字里行间读到了用心二字,他们的对抗情绪往往已经消解了一半。

第三,等一等:给“慎重考虑”留出时间

最后这一点,来自我2024年办结的一个案子,它让我至今心情沉重。

那是一起孕中期因胎膜早破做利凡诺引产的案件。孕妇入院后仅4小时,孕妇和家属就在格式化的《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利凡诺引产;签字后1.5小时,利凡诺注射完成,一个健康的胎儿随后被引产死亡。

术后,当孕妇和家属得知孕24周、体重750克的早产儿在现代医学下已有存活希望时,那种懊悔和伤心,无以言表。

该案鉴定人出庭时也认定,医方诊断胎膜早破客观证据不充分,孕妇没有感染迹象,胎儿产检一切正常。

按理来说,这种情况下医方应当提示保胎观察;或者退一万步讲,哪怕家属签字同意引产,面对一个满24周、体重750克本可能存活的小生命,是否应该等一等再注射利凡诺?

如果医生说:目前没有感染,孩子还有机会。你们最好去咨询一下省内最好的新生儿科,看看24周早产儿的救治情况,不要急着做决定,再好好商量一天。

这一天的等待,可能就能挽救一个鲜活的小生命,也可能会阻止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

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不要催促,不要急迫,给患者和家属留下足够的时间去慎重考虑。毕竟手术的损害后果,不可逆转。

这不仅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对医生自己最好的保护。

手术医疗纠纷的减少,不仅在于手术刀的精湛,更在于术前决策的审慎、病历文书的温度以及对时间的尊重。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说错的地方,恳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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