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崔振东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4日 323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况】
2018年9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对当事人谢某某等三人所属住宅小区所属地块作出征收决定,征收该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在未与案涉当事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19年5月11日将当事人合法房屋强制拆除。当事人遂委托本人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房屋征收部门强拆违法并主张行政赔偿。
【律师办案】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确认房屋征收部门对案涉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是否违法以及违法情形下的补偿是否合理。对案情的梳理发现,房屋征收部门超越法定权限实施强拆,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且在拆除房屋前与当事人沟通的补偿方案明显降低了当事人的生活质量,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依法应予纠正。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判决被诉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案涉房屋行为违法并作出行政赔偿判决,但认为当事人主张按照市场价格赔偿房屋损失、装修损失及利息的主张不甚合理,应以房屋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进行赔偿。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经二审审理,作出终审判决,被诉行政机关赔偿案涉当事人273万余元,对当事人的损失给予了合理赔偿,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