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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律援助

作者:魏炫聪律师时间:2023年12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次举报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获得法律援助。


此外,《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规定了四种情形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魏炫聪律师,擅长处理公司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等案件。擅长以其独特的案件处理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争取最大权益,法律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法律顾问、工程建筑、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