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当按时发放。如果未发放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出具欠条并且加盖公章,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以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为案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同时鉴于人民法院是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所以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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