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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 / 抛物致损:谁该担责?如何维权?

作者:郝畅律师时间:2025年12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96次举报

“楼上掉东西砸伤我,找不到肇事者怎么办?” 高空坠物 / 抛物属于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认定有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 1254 条,处理规则分三类:

  • 能确定侵权人:由直接侵权人(抛物者、坠物所有者 / 管理者)承担全部责任;

  • 无法确定侵权人: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同一楼栋可能坠物的住户)给予补偿;

  • 物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定期排查高空隐患、未安装监控),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维权关键:1. 立即报警(警方调查取证,固定坠物来源线索);2. 拍照留证(坠物残骸、受伤部位、现场环境);3. 排查监控(要求物业提供事发时段监控,若物业拒绝可申请法院调取);4. 及时就医(避免伤情延误,同时留存医疗证据)。特别提醒:补偿后发现实际侵权人的,补偿人可向其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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