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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作者:罗泽意律师时间:2022年07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0次举报

来源:华律网整合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案例

郑某某于2013327日到某某公司处工作,被任命为资产财务部副经理,当年529日,某某公司将郑某某的职务调整为该部门的经理,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因薪资标准等问题产生矛盾,郑某某遂于20131024日向某某公司发函,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

郑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应由谁承担?

【裁判理由】

一审:某某公司认为其多次要求郑某某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郑某某均予以拒绝,因此应当由郑某某自行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某某公司为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请了证人-萍出庭以证明郑某某多次找过某某公司要求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证人系某某公司单位的在职员工,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某某公司未能证明其多次找郑某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当由某某公司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责任,向郑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中未支付部分。

二审:对上诉人某某公司所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郑某某,不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上诉理由,经审查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如因劳动者原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因此如用人单位未履行该程序,即便是因劳动者原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后果。故对该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心得】

1、由于双倍工资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并不是劳动者的劳动所得即劳动报酬,那么就不应该适用工资的仲裁时效即从劳动关系解除时开始计算。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一年内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支付双倍工资至违法行为终止结束,因此双倍工资不及时主张有可能超过仲裁时效,目前四川就支持时效,这个和2013年以前不同,需要注意。

2、大部分公司都未建立起完整的工资表制度,应该引以为戒。对于工资表的制作,有必要请教律师,合理的薪酬制度可避免很多麻烦。

3、如遇到员工不签合同的,最好在入职一个月以将员工辞退。如因特殊原因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应该注意保留公司通知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签的证据,然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公司胜诉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此员工刚好管理劳动合同签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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