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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存在违约金这一说吗?

作者:常琳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1次举报


没合同有违约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常琳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同兴律师事务所,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等方面具备充足的诉讼经验,擅长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同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10120********7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