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嫌诈骗罪的案件里,存在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两种情形。因为诈骗案件属于数额犯,最终的量刑是根据犯罪数额来确定刑期。如果犯罪行为既有既遂也有未遂该如何量刑呢?不少人对这个问题不是很清楚,今天我就把既有既遂也有未遂的情况给详细解释一下。
我们以常见的诈骗案件为例。诈骗罪的量刑分为3年以下、3到10 年、十年以上三个量刑档次,目前在河北省对应的金额标准分别是7000元、7万元、50万元。
诈骗犯罪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先决定对未遂部分是否减轻处罚,确定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再与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比较,若既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或者与相同的,就以既遂部分确定基准刑的,未遂部分根据实行程度、造成后果、未遂原因等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若未遂部分对应的量刑幅度较重,则以未遂金额确定基准刑,既遂部分作为调节刑。
我们以实际案例进一步说明,假设犯罪嫌疑人张某犯诈骗罪,既遂部分金额为1万,其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下,未遂部分金额是60万,60万对应的量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既遂部分量刑在三年以下,未遂部分在十年以上,这该怎么量刑呢?
先看未遂部分这60万的情节能否减轻处罚?若情节较轻,可减轻处罚,法院可将其减到10年以下,也就是3到10年的量刑幅度。此时,未遂部分量刑幅度是3到10年,既遂部分是三年以下,未遂部分量刑重。那对张某的量刑就在 3 到10年这个区间内确定基准刑,同时,考虑到还有三年以下的既遂部分刑期作为调节,要从重处罚。所以最终会在3到10年之间找一个合适的刑罚来确定。
若未遂部分在三年以下,而既遂部分在十年以上,当然是以既遂为基准刑。未遂作为调节。
若既遂和未遂在同一量刑区间,比如既遂部分20万,未遂部分10万,10万和20万都在3到10年之间,那就按既遂部分确定刑期,同时从重处罚。
这就是侵财型数额犯中,既有未遂部分又有既遂部分时的量刑规则,希望大家通过本期内容了解此量刑规则,做到精准辩护。
孙晓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