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李某乙只有8岁,其父李某多次和对方司机及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李某经亲友推荐找到了我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其儿子处理此次交通事故赔偿事宜。首次到律所咨询时,团队赵律师接待李某一家人,发现年仅8岁的李某乙伤及骨骺,对孩子以后生长发育存在影响,并联系法医沟通伤情。团队律师接受其家人委托后,协助其家人收集整理诉讼证据材料。
保险公司辩称:一、医疗费按医保标准及保险条款审核;二、伤者仅需复查且复查费用已经实际发生,无需后续治疗;三、不认可护理费;四、不认可交通费;五、事故发生于2021年度,赔偿标准应按上一年度标准。
原告主张医疗费用均有票据及病历及报告单为证:因原告活动受限,并未完全恢复,后续治疗费系原告后续对症治疗必须发生的费用,为减少诉累,法院对后续治疗费2000元予以认定;护理费结合原告伤情、医嘱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予以认定;交通费结合原告的治疗情况,法院支持500元;残疾赔偿金应当按照新标准赔偿。我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团队为原告主张的赔偿,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