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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纠纷起诉时常见四大法律问题

作者:徐晓梅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16次举报

  一、如何确定起诉法院

 

关于合同纠纷的起诉法院,我国《民事诉讼法》做专门规定,总的说来,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是为了遵循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签订者可以协议管辖,即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受理纠纷。协议管辖的选择范围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且还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书面,而且选择的法院必须确定且唯一。

 

【案例】原告A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演出服务合同》,约定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但A公司的注册地为上海市嘉定区,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静安区。刘某的住所地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无证据证明本案的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本案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在该辖区,于是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判定双方约定由该院管辖条款无效。

 

二、诉讼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后,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法律制度。

 

普通的诉讼时效为3,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4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的为4年;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为1

 

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但无论如何,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有必要申请诉讼保全吗

 

  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

 

  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四、法院处理起诉的方法

 

  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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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梅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民商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临沂)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1320********90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