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打架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有一种情况,即便只造成了轻微伤,同样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就是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两人以上轻微伤的,依法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武汉刑事律师刘新围绕寻衅滋事罪中“随意殴打他人”的认定标准展开普法解读。
一、随意殴打他人,不只是“没事找事”
不少人觉得,寻衅滋事罪就是走在大街上无缘无故打人、故意找茬。但司法解释把“随意殴打他人”分成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没有缘由地随意殴打他人,叫做“无事生非”。另一种是因为日常生活中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小摩擦,借题发挥、小题大做,也就是“借故生非”。
很多人以为只有“无事生非”才算寻衅滋事,觉得自己打架是有原因的,不能构成这个罪,但法律把“借故生非”也写进了认定标准里。就算事情有起因,只要这个起因是微不足道的琐事,而你借机大打出手,照样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比如酒桌上因为几句口角,借着酒劲在餐饮场所动手打人,最终造成两人轻微伤,严重扰乱了店铺的正常经营。这种情况下,虽然起因是几句口角,但动手打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纠纷的范畴,在法律上就是典型的“借故生非”。
二、造成两人轻微伤,可以认定为“情节恶劣”
根据司法解释,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两人轻微伤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面临的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规定和故意伤害罪明显不同。故意伤害罪要求伤情必须达到轻伤以上才追究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罪更看重行为本身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同样是打人,故意伤害罪关注的是伤情轻重,寻衅滋事罪关注的是在什么场合、因为什么事打人,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多大影响。有人可能会问:打了一个人造成轻微伤,是不是就没事了?不一定。寻衅滋事罪除了“造成两人以上轻微伤”这一种入罪标准外,还有其他情形,比如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等。
三、打架的代价,比想象的大得多
前面讲了什么情况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代价到底有多大?很多人觉得打架就是赔点医药费、拘留几天的事,实际上刑事犯罪的后果远比想象的严重。一旦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留下的是刑事犯罪记录,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有影响。法律判断案件是综合性的,不只看伤情,还要看事发原因、冲突过程、案发地点、社会影响等所有细节。同样是打架,不同的原因、不同的场合,法律评价完全不同,后果也相差悬殊。
四、结语
一时冲动动手打人,看似出了一口气,实际上搭进去的是自己的自由和未来。遇事冷静不是胆小,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遇到纠纷,能协商的协商,该报警的报警,法律有办法解决问题,唯独动手是最吃亏的。知法守法,才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刘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