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胡月律师团队接连在两起刑事案件的关键阶段取得突破:一起深圳假冒注册商标案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一起中山寻衅滋事案顺利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两名当事人均于近期恢复人身自由,案件辩护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两起案件接连告捷,黄金期精准辩护见成效
案例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 复合专业背景击破知产犯罪指控
当事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被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由于案件涉及知识产权专业认定,对律师的跨领域专业能力要求极高。
接受委托后,陈胡月律师团队充分发挥自身同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与专利代理资格的复合专业优势,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围绕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案件证据标准、当事人主观认知与参与程度等核心问题展开全面研判。在审查批捕的关键窗口期,辩护团队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系统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就案件证据链条完整性、当事人行为性质及地位作用等核心争议点进行了专业论证。最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全面采纳辩护观点,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于 2026 年 8 月 3 日被依法释放并办理取保候审。
案例二:寻衅滋事案 —— 厘清纠纷本质争取轻缓处理
另一起案件中,当事人因涉寻衅滋事案于 2026 年 7 月 5 日被中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本质是民间婚恋财产纠纷引发的突发性冲突,当事人年纪较轻,系被动参与冲突,在全案中地位作用次要,且案发后已取得相关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陈胡月律师团队介入后,全面核实案件起因、冲突过程、双方过错程度等全部事实,紧扣 “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情节显著轻微、无社会危险性” 等核心辩护要点,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配套法律意见,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论证了变更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必要性。经持续跟进与专业沟通,中山市公安局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于 2026 年 8 月 3 日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深耕刑辩 8 年,以复合专业能力打造辩护优势
陈胡月律师是湖南芙蓉(中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法律事务部领衔人,执业至今已有 8 年一线法律服务经验,是粤港澳大湾区少有的同时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与专利代理资格证书的复合型资深律师。
多年来,陈胡月律师深耕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新型网络犯罪、涉青少年轻罪辩护、民刑交叉案件等领域,尤其擅长把握刑事拘留后至审查批捕的 “黄金 37 天” 辩护窗口期。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精准的法律论证能力与跨领域的专业视野,他已为数名当事人争取到不批捕、无罪释放、不起诉、罪轻处罚等理想案件结果,尤其在涉知识产权类刑事辩护中形成了独有的专业优势。
律师提示
陈胡月律师提醒,无论是知识产权类经济犯罪,还是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刑事拘留后的 37 天都是刑事辩护的黄金窗口期。对于初犯、偶犯、情节较轻、在案件中作用次要的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能够在审查批捕阶段充分阐述辩护观点,最大程度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结果,为后续案件的处理争取主动权。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刑事法律风险,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陈胡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