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就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 ,面积约 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房屋的月租金为 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个季度的租金。
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五日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五、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房屋现有设备设施:
六、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