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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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催收非法债务罪

发布者:张鹏程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0日|分类:刑事辩护 |1777人看过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方法,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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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催收非法债务罪?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具体表现为以侵犯人身、住宅、隐私等权益的方式,固定、实现非法债务。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方法,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催收非法债务的目的。

  律师补充:

  本罪的实行行为,具体表现为通过以下手段催收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

  (1)使用暴力、胁迫方法。这是最广义的暴力、胁迫,只要使被害人由此产生恐惧感即为已足,不要求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这里的限制人身自由,不要求达到非法拘禁罪中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程度,换言之,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比非法拘禁罪的时间短的,才有成立本罪的余地。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恐吓与前述的胁迫不同,胁迫是以实施暴力相威胁,恐吓的内容更为广泛,告知被害人不利的事实进行威吓即可成立。跟踪,是对他人的跟随,以对被害人的行动自由形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对其心理施加压力。骚扰,是指以各种借口对被害人进行反复滋扰。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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