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被告身份证号,何以起诉立案?
关键词:被告;身份信息;诉讼维权;登记立案;民事诉讼法;
在接待法律咨询时,经常会遇到咨询者想通过诉讼维权,但苦于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这就好像要打仗开干了,但没有带瞄准镜,或者找不到靶心,很是着急上火。
实际中折腾折腾,也有办法找到准确的被告信息,不过这个还是比较麻烦事。在此开篇,建议在交易时(买卖、合作、合同、借贷等)拿出笔记本记下对方的身份证信息,或者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真想好要通过诉讼手段维权了,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能否去法院起诉立案?答案是YES。不过,需要了解法律相关的要求,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来帮忙。
让我们看看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五、六和七条的规定对立案要求,也和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保持一致,即民事起诉状、刑事自诉状等立案材料,应当记明被告的明确信息事项,即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第四,从法律上来说,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HJT立案是一项技术活,也是一项体力活。
归纳来说,就是建议当事人尽量去找与被告身份相关的信息,多多益善,方便进一步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去相关机构查询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还可以请法院作出补充材料通知书或者调查令,去调取被告的身份证号码。
当然,偷个懒在立案时,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但只要当事人能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法院也是应该依法登记立案(理想与现实都很美好)。
不过,立案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果需要发起多个诉讼案进行维权,诉前保全、胜诉后能顺利执行等……原告拿到被告的身份证号码,识别了被告身份,还是可以做更多事情:查询被告的婚姻状况、居住地址、不动产、机动车等财产信息,确定具体的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精准打击“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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