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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作者:袁萌豪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212次举报

一、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才是有效的: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满足了以上条件的承诺书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关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三种: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就和我们常说的劳务合同很像,就是工作完成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说简单一点就是没有固定到期时间的合同。

3.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说有明确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终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说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动终止了。

依法解除合同不算违约。

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合同有三种形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但双方好合好散,办理解除合同事宜快捷、顺利。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依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能提前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损失。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常犯的错误是把“书面通知”混淆成“辞职申请“。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随时依法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应当按尚未履行期间分摊费用支付违约金。但按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纠纷委托律师注意事项?

(1)要审查资格

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要审查律师的资格,看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书。

(2)要了解机构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3)要签订协议

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4)要授权明确

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虽也填写了委托书,但不明确授权范围。认为只要付钱给律师,一切都由律师来处理。因此,有的当事人根本不出庭,不了解案件进展,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也不清楚。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袁萌豪律师,河南警察学院法学本科,现执业于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郑州
  • 执业单位: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20********22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