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诊疗经过
2024 年 2 月 18 日,患者李因体检发现肾结石 10 余天,到某医院住院治疗,2 月 19 日行 “经尿道输尿管软镜下左肾结石激光碎石术”,术后第二天出现肾功能衰竭,2 月 21 日出院。当日,李转至另一院区住院治疗 7 天,诊断为肾功能不全、双肾结石等。此后,李又多次入院治疗,包括 4 月 8 日至 17 日的经皮肾镜碎石术、7 月 3 日至 10 日的输尿管狭窄球囊扩张术等。
(二)鉴定结果
经两次司法鉴定,均认定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李的肾功能损伤、取石失败、肾积水、输尿管狭窄等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原因。李的肾功能不全达六级伤残,误工期限为评残前一日(293 天),护理期 180 日,营养期 180 日。
(三)诉讼请求与判决
李诉请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 100 余万元。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赔偿李各项损失 670587.08 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关键法律问题分析
(一)医疗过错的认定
(二)因果关系与责任比例
(三)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
三、医疗损害维权要点
(一)及时固定证据
(二)申请医疗鉴定
(三)明确赔偿范围
四、患者权益保障建议
(一)诊疗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纠纷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三)证据收集的关键要点
五、医疗机构的合规建议
(一)规范诊疗行为
(二)完善知情同意程序
(三)妥善处理纠纷
六、案例启示
本案通过司法判决明确了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因过错导致患者损害的赔偿责任,提醒医疗机构需严格遵守医疗规范,保障患者安全。同时,也为患者在遭遇医疗损害时如何维权提供了指引,强调了及时固定证据、申请专业鉴定的重要性。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需要医患双方依法行事,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