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东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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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诈骗后补借条就无法定罪吗

作者:刘东明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49次举报


一、先诈骗补写借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诈骗补他人财物就算补写了借条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以诈骗为目的写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以诈骗为目的写的借条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有出借行为。


刘东明律师,现为山西晋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山西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曾担任北京敬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敬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西-太原
  • 执业单位:山西晋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40120********0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