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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或者租赁房屋的你,遇到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吗?

发布者:圆州律团队2022年09月01日 71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述】

原告与被告系租赁关系,双方经协商变更了租赁合同的部分条款,约定了租金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且约定租金逐年递增5%至合同到期,到期不续租的需按原合同金额补足租金差价。后被告未按期支付租金且合同到期后被告占用租赁房屋迟迟不肯腾退,故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腾退房屋、支付租金、补足差价、支付违约金、支付房屋占用费。

【裁判结果】

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被告愿意支付租金、差价、违约金、房屋占有使用费,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所涉民事纠纷一次性了结,今后再无其他纠葛。

【律师观点】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常见于租赁房屋用于个人居住或者租赁商铺用于经营而产生的拖欠租金问题、租期届满未续租而继续使用房屋的房屋占有使用费问题以及房屋腾退问题。这两个问题往往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会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租赁关系的建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签订租赁合同是建立租赁关系必需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内容必须完善。但由于有些租赁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涉及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条款未作明确规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纠纷,还有的为了规避法规,偷漏税费,对租赁行为故意隐瞒,不申请、不报批、不办理租赁审核立契手续,由于没有取得合法租赁的批准手续,以致在发生纠纷时才知道依法办理租赁审核手续的重要。实践中还有一些当事人,由于法律观念淡薄,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甚至故意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租赁纠纷。

对房地产租赁纠纷案件,必须坚持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房地产租赁是建立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基础上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既享有各自的权利又应承担各自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权利的实现靠的是对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方不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他方就无法实现应享有的权利。只有严格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不受侵犯。因此在处理纠纷寸,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要认真查明,分清责任,予以制裁,依法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不履行合同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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