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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

作者:王琳娜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03次举报

  一、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
  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但5年内没有和对方要过债的,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如果被告方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话,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
  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债务纠纷中,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会只看欠条当中约定的债务清偿期已经超过了多长时间,诉讼时效虽然是从借条中约定的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开始计算的,但债权人只要能证明中间也有跟对方要过债的,这些行为都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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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专注律师服务多年,专职民商事重大纠纷、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类纠纷、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1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