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黎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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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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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中的债务承担问题

发布者:周黎亚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210人看过

吴女士和丈夫李某建在1995年登记结婚,刚结婚时夫妻关系还可以,但6年后一直到现在夫妻关系一直不好,丈夫也基本不回家,家里的开支也从来不管。2009年年底至2013年,李某建以做生意为由连续向外借款。目前已通过深圳某法院诉讼的借款案件有19件,共计借款金额有250余万元,其中12件借款案件涉及180余万元的案件已于2013年8月30日全部审结。

对已审结的12件借款案件中,借款人都将李某建和吴女士一同作为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吴女士共同清偿所欠债务。

林*祥律师作为吴女士的代理律师,仔细研究案情后,向法院提出了代理意见:

1、某建是否在外面借款,借款的用途是什么吴女士并不清楚,借款也从来没有用到家里。

2、女士在这12件案件中的所有原告,均不认识,原告如果借款给李某,至少也应该通知到作为李某妻子的吴女士。

3、林*祥律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们的要求其共同还款的诉讼请求。

深圳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李某建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共计180余万元,吴女士不用承担共同归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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