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成小龙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856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作为发包人对其区域内通信工程勘察设计业务项目进行招标,福建省XX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中标承揽该项目。
后B公司将承揽的138个勘察设计项目转包给贵州XX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C公司将该138个项目又转包给贵州易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X公司),约定以上项目由易X公司独立完成。易X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之前便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开始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截至2016年底将上述项目全部竣工完成,并已交付A公司,在验收合格后使用至今。
2017年11月8日,C公司与易X公司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作协议书》。双方确认易X公司应支付委托人的金额为30068039.5元(大写:叁仟零陆万捌仟零叁拾玖元伍角),并说明该金额为A公司与B公司已签订项目合同金额的40%。同时双方签订确认表作为该协议书的附件,对易X公司独立完成的138个项目进行了确认。C公司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对于剩余的1200万元拒绝支付。
办案经过:
后易X公司委托成小龙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成小龙律师曾多次前往贵阳,通过诉讼、谈判、调解等多元化手段,与各单位不断协商,并多次寻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最终帮助易X公司成功收到工程款1200万元。
在建筑领域内,往往基层管理混乱,违法分包及转包等乱象不断,承包方与施工主体很多时候都不是一个主体,此时选择单一的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很难达到目的。而采用多种方式、多方途径,往往能够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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