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超律师
孟庆超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江苏-苏州专职律师
1885217566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0:59

收购公司怎么不承担原来债务?

作者:孟庆超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7次举报
2023-12-05
?


1、收购公司时,如果收购方不想承的原公司的债务,可以在收购时和原公司协商,只收购公司资产,不承的公司债务,协商一致的签订收购协议。
2、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收购是非常普遍的,收购公司就要处理比较多的问题,例如公司员工安置、公司资产处理、公司债务偿还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文章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管理员删除;

如有法律需求,建议联系律师本人咨询


孟庆超律师,厦门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中华律师协会会员,现就职于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支部书记。孟庆超律师自...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6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侵权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1320520********67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