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情况?
本案为劳动关系确认纠纷二审案件。被上诉人古某某系上诉人A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在苏州科技城XX工地雇佣的钢筋工。A公司以双方签订《劳务合同》、无工资发放记录等为由,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推翻仲裁及一审关于劳动关系成立的认定。
?关键事实梳理?
1.?合同性质?:虽合同名为《劳务合同》,但条款包含薪酬标准、加班费支付、规章制度管理、劳动仲裁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符合劳动关系法律特征。
2.?管理与报酬?:
1.A公司对古某某进行考勤记录、违纪管理,并制定工资支付表;
2.古某某工资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由总包方中建公司代发(2023年2-4月合计17940元);
3.工作内容属A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3.?争议焦点?: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劳动关系。A公司未能举证否定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与管理性。
?二、案件结果?
1.?一审?:法院认定劳动关系自2023年2月6日成立,驳回A公司诉讼请求。
2.?二审?:驳回A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终审确认劳动关系成立。
3.?法律依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2.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用人单位对否定劳动关系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三、忠告与建议?
1.?合同定性与风险管理?:
1.避免以“劳务合同”名义掩盖劳动关系,需严格区分合同条款的实质内容。若存在用工管理、薪酬支付、纪律约束等特征,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2.?证据留存与应对策略?:
1.保留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工作安排文件等,以应对可能的劳动争议;
2.若涉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需明确代发方与用工方的责任关联。
3.?争议解决前置准备?:
1.仲裁阶段应充分提交反证,明确双方合意性质(如承揽、劳务或劳动关系);
2.注重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提前梳理可证明不存在隶属关系的证据。
4.?行业特殊规范?:
1.建筑行业分包方需规范用工管理,通过工伤保险、意外险等方式分散工伤风险,避免因劳动关系认定不足导致赔偿责任扩大。
?总结?:本案凸显了司法实践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从严认定。企业应注重合同实质而非形式,完善用工管理制度,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
孟庆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