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应当成为公民基本的行为规范与道德标准。如帮助照顾邻居孩子,双方未约定报酬,属于助人为乐,双方成为无偿帮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执业资质:3137000**********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自诉死刑辩护经济犯罪
“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应当成为公民基本的行为规范与道德标准。如帮助照顾邻居孩子,双方未约定报酬,属于助人为乐,双方成为无偿帮工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