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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部分犯罪共同说?

作者:青岛专业刑事律师团队律所时间:2022年07月2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389次举报

共同犯罪的成立以符合犯罪构成为前提,但依据依据部分犯罪共同说,不需要必须绝对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只要2个以上人实施的犯罪之间具有重合的性质就可以在重合的限度内成立共同犯罪。

1、法条竞合

      例如:甲对乙说一起去盗窃军队的电视机。于是甲和乙到了军队大门外,乙在门口站岗放哨,甲到里面去盗窃,但甲盗窃的不是电视机而是枪支。

甲主观上意欲盗窃枪支,客观上构成盗窃枪支罪。但乙没有盗窃枪支的故意,只有盗窃普通财物故意,只能构成盗窃罪。甲乙所触犯的罪名是不一样的,甲是盗窃枪支罪,乙是盗窃罪,二人仍形成共犯,在盗窃这个范围内形成共犯。

2、两罪侵犯的法益相同,严重犯罪的内容包含了非严重犯罪的内容时: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侮辱妇女罪,抢劫罪与抢夺罪,抢劫罪与盗窃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

      例如:王某意欲绑架张某的儿子以勒索财物,于是王某对一饭店叫顾某的人说,张某他欠我钱不还,现在把他的儿子绑过来,逼他还钱。顾某说我愿意帮助你。于是这个时候两个人把小孩绑了。

在这种情况下顾某只是想帮人索要债务,为了索要财物而非法扣押他人的叫非法拘禁罪。即王某有绑架故意,而顾某只有非法拘禁故意,两人的犯罪故意其实并不是一直的,但绑架故意是包含非法拘禁故意的。

3、两种犯罪侵犯的法益不完全相同,但一种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包含了另一种犯罪侵犯的法益: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当然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4、在法定转化犯的情况下,部分人实施了转化行为的,就转化前的犯罪成立共同犯罪。

      例如:甲和乙合谋去盗窃,甲入户,乙在门口站岗,结果甲转化成抢劫。甲当然按照抢劫罪来处理,但乙没有抢劫故意,只能定盗窃罪,两人在盗窃的范围内按照共犯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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