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荣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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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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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XX与北京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发布者:刘荣俊律师|时间:2023年06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198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要看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

    2、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对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还要注意保留相关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3、要看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向员工公示告知。在向员工公示和告知时,还要注意保留已公示和告知的证据。

    单位未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不得以该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或者作出影响员工利益的决定,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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