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次案件马蕊律师代理被告,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因原被告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共同房屋的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尊重我当事人的意愿为其代理,发表答辩意见,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通过本次案件,虽然我代理被告,但是与原告也进行了很友好的沟通,让原被告双方慎重考虑婚姻,因为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如果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就好聚好散,虽然离开,但双方都是孩子的父亲母亲。
马蕊律师
发布者:马蕊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3996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次案件马蕊律师代理被告,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因原被告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共同房屋的分割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尊重我当事人的意愿为其代理,发表答辩意见,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通过本次案件,虽然我代理被告,但是与原告也进行了很友好的沟通,让原被告双方慎重考虑婚姻,因为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如果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就好聚好散,虽然离开,但双方都是孩子的父亲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