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林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疫情期间收不到房租,租房合同关系中可否要求解除合同?

发布者:莫格林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402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  规定:



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