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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未婚生育后结婚后是否属于再婚?

发布者:张琴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43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未婚生育后结婚是否属于再婚

非婚生育后结婚不属于再婚,只要是以前没有领过结婚证就不算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二、未婚生育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非婚生育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因为非婚生子女属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子女。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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