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语律师
梁语律师
广东-肇庆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下雪天上班路上摔成骨折是否构成工伤?

作者:梁语律师时间:2022年09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9次举报


关于工伤的鉴定范围,大家普遍对于这个范围的鉴定很模糊,再次我以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一下。

主要案例情况:

孙某系一家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51110010分,孙某上零点班途中走到老电厂原318楼路口时,由于雨雪路滑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右踝关节骨折。201646日,孙某向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工伤认定,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425日作出辽人社认字【201649号《关于不予认定孙世庭为因工负伤的决定》,孙世庭不服,于2016912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辽人社认字【201649号决定,确认孙世庭为工伤并让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诉讼费。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由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孙世庭的所有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是我国法律对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虽然孙世庭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上班途中,但是因为雨雪路滑摔倒受伤显然孙世庭个人责任,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故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梁语律师,法学专业毕业,现执业于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秉持司法正义,工作作风严谨,致力于向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肇庆
  • 执业单位:广东圣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1220********4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