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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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执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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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人单位不得不知道的十个法律小常识

作者:杨慧律师时间:2019年04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68次举报


一、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就要给员工买社保,即使员工同意不买社保,公司也不一定要给员工购买社保,实践中员工以此理由辞职索赔的案例比比皆是。
二、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想要辞退员工,一定要跟员工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员工很有可能以此理由索要经济补偿金。
三、员工入职的第一天就要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签合同的,一定要通知到位,仍然不同意签合同的员工建议辞退。
四、  发工资给员工时,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并要他本人签名确认。
五、 如果要调岗的,最好提前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否则将来很容易产生纠纷。
六、  员工的岗位涉及公司机密的,可以在员工入职时跟他签署一份保密协议。
七、患职业病的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员工,还在医疗期的病人,快退休的员工不能辞退。
八、和员工续签合同的,给他的待遇不能低于他之前的待遇。
九、保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入职应聘表格),如果日后发现员工信息作假,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就此签字同意。
十、 一定要制作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好员工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将来员工违规了公司才能做到有理有据。

律师履历:专业律师杨慧,湖北荆州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毕业,辅修华中科技大学英语学士学位。从事法律工作十年有余。...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莞茂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920********4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