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类型:公司专长>>股权 | 文书字号:(2015)三亚民二终字第278号 |
审理机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理时间:2015-10-12 | 审理人员:梁泽,李柔翰 |
审判长:袁俊杰 |
案件详情:林某为海南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控股95%,其后将70%的股权转让给某公司。在公司日常运营中发生股东僵局,林某要求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查账,但遭到大股东某公司的拒绝并进一步限制林某作为股东的权力。林某迫于无奈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其知情权。
律师点评:创业公司对外寻求资本进行合作是创业公司扩大公司规模的必然途径,但是在寻求合作伙伴时可以通过双层股权架构的方式限制资本方对公司控制,进一步维护创业者对公司的决策权。
律师建议:对公司股权架构和议事表决程序需要进行法律上的设计才能更好的维护创业者和资本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