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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作者:吴海兰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4次举报


一、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处理方式:若当事人因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而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可以在一年内,提起撤销之诉。若当事人因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而请求再次分割财产的,可以在三年间内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再次分割。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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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兰律师,女,布依族,贵州省兴仁市人,本科学历,201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15年7月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法学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贵州-黔西南
  • 执业单位: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22320********6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