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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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支付二倍工资?

发布者:刘国梁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2日|分类:劳动纠纷 |466人看过

       注:本案为律心雕龙团队韩冲律师根据其亲自办理的案件整理!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1日斯黛拉到DL传媒有限公司工作,DL传媒有限公司未与斯黛拉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12月30日,斯黛拉从DL传媒有限公司离职。离职后,斯黛拉了解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即于2019年3月1日向长沙市完美关系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DL传媒有限公司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15万元。本案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斯黛拉的请求是否如愿以偿呢?


法律问题

      1.斯黛拉是否有权请求DL传媒有限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如果斯黛拉有权请求DL传媒有限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其请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裁判要点


法院认为:斯黛拉自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期间与DL传媒有限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应当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DL传媒有限公司一直未与斯黛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斯黛拉支付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斯黛拉应当于2019年2月1日前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现斯黛拉于2019年3月1日申请仲裁,已超过法定仲裁时效。因此,DL传媒有限公司无需支付斯黛拉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律师心语



       此故事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律师在本案中代理用人单位,虽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但也为劳动者没有及时申请仲裁感到叹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总结如下法律建议供参考:(1)如果您是用人单位,单位用工应当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最高支付金额为劳动者的11个月工资。(2)如果您是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的事情,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受1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该1年仲裁时效从劳动者入职满一年之日起算。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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