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莹律师网

黄冈婚姻纠纷律师,民间借贷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法律顾问

IP属地:湖北

金玉莹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

  • 服务时间:08:00-22:00

  • 执业律所:湖北从天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1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257135763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第一顺序继承人

发布者:金玉莹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 |332人看过举报

当夫妻一方去世,作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如何分割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的情况下是否还有继承权

律师说法:

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投诉通道】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黄冈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257135763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7179

  • 昨日访问量

    2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金玉莹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