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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舍的是姻缘,舍不下的是血缘与亲情

作者:张放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8次举报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扑进爱情这个坟墓的人确实络绎不绝的。

  一段不幸的婚姻,阻断的是两个家庭的美满与幸福。

  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的从业人员来讲,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原本你侬我侬、如胶似漆的爱人,在坐上原、被告席位上后,却忽然都换了一副面孔。在我所接触的离婚案件中,我总结出来了几点,无论是哪种情形所导致的离婚,其根源无外乎:

  一、家庭本身经济拮据,婚后纠结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价格,日子过得扣扣索索,鸡毛蒜皮的小矛盾往往是引发家庭矛盾的导火索,面对这些,原本的爱人不免相互抱怨、甚至争吵打架,现实中打是亲骂是爱并不会针对所有的夫妻,久而久之,夫妻感情就慢慢淡化直至完全破裂而导致离婚。

  二、女方嫌弃自己的男人能力不强(这一点有一定原因也是由于第一点引发的),社会是多姿多彩的,见到了多金又帅气的男人所散发的魅力,再回头看看自家“矮矬穷”的男人,那是越看越发的不得劲,天哪,我怎么和这样的一个男人在一起了,不行,我得离婚。

  三、双方或一方性格缺陷,且处事方式欠佳。一段幸福美好的婚姻,仅靠一个人的付出是无法实现的,需要的是双方共同努力、共同经营。结婚了,不再是妈妈的宝贝儿、也不再是爸爸的小甜心,而是为人妻为人父或是为人母为人父,更是为人子女,以自我为中心,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思维方式无法转变,这样的婚姻也是无法继续下去的。

  不论父母基于哪一种原因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但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剪断的是夫妻关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却是无法分割的。在此之上的抚养义务更是不能推脱,更不能因为自己经济能力而对抗自己对子女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

  写下此文,也是因为见到了一些让我很是无奈的当事人,离婚的双方都不愿去积极主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职责,很是为他们的子女担忧,更是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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