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诉 状
(民事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用)
反诉人(本诉被告):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
。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状副本 份
反诉人: (签名或盖章)
二○ 年 月 日
注:1、本反诉状供民事案件被告或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反诉人”、“被反诉人”栏,应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反诉人”署名栏,是公民的,应签名或盖章;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5、反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反诉人的人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