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鉴定意见,某医院系无相应资质进行超范围手术,存在过错,同时该过错造成了患者二次手术,增加了患者痛苦及相应治疗费用。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某医院承担完全责任。据此,判决某医院赔偿丁某各项损失合计七万余元。一审宣判后,某医院不服,向xx中院提起上诉,xx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监管部门已经制定了医院分级管理规范,旨在规范医疗机构手术管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保障就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超资质范围手术难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易加深医患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等规定的诊疗范围,并依法保障患者及近亲属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年
6922分 (优于93.84%的律师)
一天内
1120篇 (优于89.89%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