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是是外科的主要治疗方法,手术无论大小都是存在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是在患者手术前,医生需要将手术的风险告知给患者,让患者知晓,那么,医院手术没做好又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在生活中,我们知道手术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在手术中,也有可能因为医生的疏忽或者过错,导致手术没做好,手术失败的情况,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医院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医院手术没做好又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如果需要医院手术没做好又不承担责任,患者可以要求及时封存病历,申请做鉴定的。进行法院鉴定,鉴定的方式两种,一种是做医疗事故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做的,一种是做医疗过错鉴定,这个是在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的,只有鉴定结果证明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确定,并因此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
二、手术同意书法律意义是什么
按照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该法规,规定了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有义务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其家属也因此获得了对本身疾病的知情权和治疗方式的选择权!
告知的行为为一种法律行为,行为具有一过性,无法在事后再次复现和证明,因此,书面形式的各种告知书、说明书、同意书应运而生。
在医疗纠纷诉讼实践中我们经常见到,患者及其家属在被抢救、治疗过程中,当值医师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手术操作和抢救、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并发症,患者及其家属也表示理解和接受,并且签字确认,当患者出现不好的治疗效果后,患者及其家属一纸诉状将医疗机构告上法庭,当医疗机构在法庭上出示相关协议书、告知书时,要求法庭免除其法律责任。
在签署相关医疗协议以后,医院是否享有法律上的豁免权呢?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各种告知书、协议书的法律性质!从民法一般原理讲,手术同意书、手术协议书、风险告知书、治疗风险提示等等文书具有如下的法律性质:
(1)患者及其家属的授权行为
患者及其家属在已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并且授权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操作、切除器官、摘除组织的行为;在明确知道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情况下,愿意承担相关操作危险、风险;
(2)书面证明:医疗机构履行了告知义务、患者及其家属行使了知情同意权,并且签字确认
通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在相关的协议书中,都会列举出大量有关治疗、抢救过程中、手术后,患者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意外和并发症。通过这种形式医疗机构就以书面形式告知了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了情况、履行了告知义务。相关的后期医疗操作都是由患者及其家属签字确认后进行的,所以该协议书已经表明了是经过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他们已经行使了知情同意权,和治疗方式的选择权。
通常情况下,我国民法一般原则认为:不可抗力是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我国《民法通则》就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上述文章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医院手术没做好又不承担责任怎么办”,在医院手术没做好又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先做医疗事故鉴定,看医院手术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如果存在的话,患者可以通过诉讼维权,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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