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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涉及强奸罪,强奸行为该怎么认定

发布者:迟刚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1日|分类:刑事辩护 |1169人看过

未成年人涉及强奸罪,强奸行为该怎么认定

强奸罪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中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是受害人不够十四周岁和嫌疑人不够十八周岁的时候怎么处理。现在进行分开解释。

首先受害人不够十四周岁,刑法特别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从中可以看出,刑法对于不够十四周岁的少女进行特别保护,就算是对方同意,只要对方是十四周岁以下就构成强奸。但是在实际实践过程过程中,涉及到明知的情况,如果该少女隐瞒自己十四周岁以下,结果发生性关系,是不是还是构成强奸罪。因为依据《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七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所以如果在女方是十二周岁以上不满十四周岁,且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对方知道受害人是十四周岁,同时女方的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也看不出是幼女。那么嫌疑人可以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嫌疑人是未成年,首先未成年人有个年龄限制,十四周岁以下不够成强奸罪。就是只有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才构成强奸罪,才要因为强奸行为受到刑法的惩治,但是在十八周岁以下的人未成年人嫌疑人,就是构成刑事犯罪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这些都是已经构成强奸罪的刑事犯罪的。但是其中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未成年人之所以称之为未成年人的原因心智和行为均不成熟,对于恋爱中,或者偶尔一次发生关系的行为是不是构成强奸,如果一概都以强奸罪论处是否对于法律要求的威慑犯罪行为的要求不符合。所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来说就是未成年人如果是偶尔发生关系,主观恶性不高的行为可以不认定为强奸罪。在检察院进行不起诉或者在法院进行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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